发布时间:2018-5-3来源:山东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点击:返回列表
鲁科字[2018]55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9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16日
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政策,现就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重要性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是企业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协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建设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是提升企业内部技术创新管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区域创新水平,打造发展新引擎、培育增长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科技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的重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设立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充分发挥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在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明确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职能定位和建设目标
(一)职能定位
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是由企业自主设立,专司服务企业科技创新之职,通过全面掌握自身创新发展及外部科技优势资源情况,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各类产学研合作及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地,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凝聚人才的主体。
重点龙头企业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布局建设在产业技术创新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的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不断改善研发条件,着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持续产出创新成果,显著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型小微企业可立足实际建设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或设立岗位,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研究理清企业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技术需求、实现路径,掌握企业人才队伍构成、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项目、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等情况。
2.负责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人才团队建设、搭建创新平台载体等工作,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3.对接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及时将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新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到企业创新发展各阶段,使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二)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落实《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的要求,以持续推动更多企业又好又快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提升企业内部科技创新组织管理、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多级联动、集聚资源、加强服务、营造环境等举措,到2020年,全省经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全覆盖,指导企业科技创新作用显著增强,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企业走自我创新路线,实现自身发展壮大,成为新旧动能转换后备力量。
三、多措并举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
1.各级科技部门要把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科技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市科技部门每年年底前将本市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情况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建立全省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信息库,根据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各项政策解读,提供精准优质科技服务。
2.定期组织针对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政策、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集中式、专题性培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创新券等创新政策。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为企业建设提供培训、指导和辅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完善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
3.搭建各级科技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沟通交流互动的平台,依托“互联网+科技服务”,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快速精准向企业推送创新政策措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动各类创新资源与企业技术难题需求精准对接。鼓励各级科技部门围绕企业技术需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按专业或领域组织成熟可转化成果进行专场对接转移,面向企业开展精准技术对接服务。
4.优先向建立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的企业推荐企业科技特派员,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共建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通过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提高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层次,加快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5.将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情况纳入省科技厅支持县域科技创新评价激励指标。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2018060833183169.pdf《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机构(岗位)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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