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正式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主要负责欧盟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注册等相关事务。目前,欧盟对外观设计采用单独立法模式予以保护,具体分为注册制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和非注册制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UCD)。实践中,欧盟知识产权局只负责处理RCD的注册及相关事务。欧盟的多项外观设计申请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同一申请中对属于同一大类的外观设计进行同时申请,在数量上没有限制,即一件申请中可以包含多项外观设计,各个外观设计间的权利相互独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件申请中可能包含多项外观设计,因此欧盟知识产权局分别对RCD的申请量和设计量进行统计。笔者通过对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数据进行梳理,试图为我国申请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外观设计提供参考。
2015年欧盟RCD申请情况
自2003年以来,RCD申请量及设计量平稳增长,2015年,RCD申请量为2.2637万件,约为2003年1.0412万件的2.2倍,较2014年的2.3701万件,下降了4.49%。2015年RCD的设计量为8.6188万件,约为2003年4.05万件的2.1倍,较2014年的8.7535万件下降了1.54%。总体来看,平均每件外观设计申请中包含3.8件外观设计。
2015年,指定欧盟的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的申请量为2376件,较2014年的2002件,上涨了18.2%。指定欧盟的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的设计量为1.1373万件,较2014年1.0302万件,上涨了10.4%。总体来看,平均每件外观设计申请中包含4.8件外观设计。
2015年,在欧盟申请RCD设计量超过5000件的国家有德国(1.7497万件)、意大利(9950件)、美国(8144件)、英国(6273件)、中国(6047件)、法国(5822件)。创新活动较为活跃的日本和韩国,2015年在欧盟申请RCD的设计量分别为2250件、1109件。中国在欧盟申请RCD的设计量排名全球第五。
从外观设计类别分布来看,2015年欧盟RCD申请量最大的类别为02类服装和服饰用品类(9005件)、06类家具(8439件)、14类录音、通讯或信息再现设备(7989件)、26类照明设备(6127件)、09类包装类(5957件)。
中国在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情况
在欧盟外观设计申请量及设计量整体平稳增长的背景下,中国在欧盟的设计量快速增长,仅在2009年小幅下降。2003年,中国在欧盟申请的RCD设计量为107件,2008年为1040件,增长了近10倍,2015年,中国在欧盟申请的RCD设计量达到6067件,较2003年增长了56.7倍,占欧盟2015年RCD总设计量的7.04%。
截至2015年底,中国申请人指定欧盟的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申请量为44件,其中,2015年申请量为9件。尽管中国目前没有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但是在实践中仍有中国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海牙国际申请,体现了中国申请人对海牙国际申请的诉求。
中国在欧盟申请的外观设计数量以26类照明设备最为突出,其次是06类家具、23类卫浴、12类交通工具等。从变化趋势来看,中国对13类发电配电设备的申请迅速增加。与欧盟RCD申请的主要类别相比,06类家具和26类照明设备均为主要申请类别,所不同的是,我国在欧盟的申请中02类服装和服饰用品、09类包装类申请较少。
向欧盟申请外观设计量排名前25名的中国申请人中,来自浙江的申请人占60%以上,来自广东的申请人也较多。绝大多数中国申请人申请的类别以26类照明设备和06类家具为主。(牛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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