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3天的中国“网络文学+”大会落下帷幕,各参展企业竞相展示其在网络文学领域内的最新成果。会场外,网络文学行业则是风波暗涌。因认为阅文集团突然停止签约作品的更新,构成单方面违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旗下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咪咕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双方此前签订的合作协议,恢复签约的所有作品更新。同时,阅文集团需赔偿经济损失6.05亿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当下正处在阅文集团IPO的节骨眼上,6亿多元的巨额索赔,赚足了观众的眼球,也折射出国内网络文学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咪咕公司与阅文集团两家公司合作多年,双方在渠道和内容上实现了优势互补。但近年来,咪咕公司不断发力原创内容,与阅文集团的正面交锋已在所难免。此外,伴随掌阅科技、爱奇艺、阿里文学等公司的强势涌入,国内网络文学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内容“断更”遭起诉
据悉,咪咕公司此次起诉的对象是阅文集团旗下的四家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公司、上海启闻信息技术公司、潇湘书院(天津)文化发展公司、北京红袖添香科技发展公司。咪咕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9年开始,咪咕公司就与阅文集团合作,当时的合作主体还是盛大文学。咪咕公司与阅文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均签有《内容合作协议》,约定由阅文集团将旗下相关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给咪咕公司使用,咪咕公司向阅文集团结算收益。双方签订的若干合同期限不一,但均未到期。
“7月初,咪咕公司推出了9.9元畅读全站包月服务,一开始我们就召集所有合作伙伴就9.9元的活动进行了现场沟通。当时在场的阅文集团负责人并未说内容停止更新的事,不久之后,却通过技术措施 ‘断更’。为此,咪咕公司相关负责人还曾专程赴上海与阅文集团沟通,请求恢复更新,但收效甚微。”咪咕公司上述负责人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咪咕公司拥有对阅文集团提供的作品进行包月使用的权利;咪咕公司也有权将阅文集团提供的作品与其他第三方的授权作品打包成包月产品向用户推广,阅文集团有及时更新向咪咕公司所提供作品的合同义务。阅文集团擅自违反合同约定,给咪咕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用户损失。
记者就此事联系阅文集团,其相关负责人仅表示,这需要双方合力解决。平台方不应损害作者权益,应共同推动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格局或洗牌
由于此番诉讼发生在阅文集团提交IPO申请后不久,有观点认为,该事件或对阅文集团的业绩产生消极影响,对其能否成功通过IPO添加不确定因素。但更多观点认为,由于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诉讼结果尚未可知。而且,咪咕公司主要是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让阅文集团恢复内容更新,而不是真正“恶交”。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文学公司高级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咪咕公司与阅文集团的此番较量意味颇深。两家公司已合作多年,实现了内容提供和渠道、分发的资源互补。然而,近两年来,两家公司的业务交集越来越多,正面交锋已难避免。一方面,咪咕公司不断发力原创网络文学,不但与美国亚马逊合作发起原创网络文学大赛,培育作者并挖掘优质内容,双方还发布电子书阅读器硬件,阅文集团或许已察觉到了昔日合作伙伴带来的同业竞争压力。另一方面,虽然版权多元开发能带来显著收益,但付费阅读仍是网络文学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阅文集团也不例外。咪咕公司推出9.9元包月活动,势必会给阅文集团的收入带来影响。
事实上,在网络文学市场,经过前几年的洗牌,市场格局逐渐清晰,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版权存储量和签约作家数量上拥有绝对优势,稳坐行业第一把交椅。然而,自2015年起,掌阅文学迅速崛起,爱奇艺文学和阿里文学猛然发力,咪咕公司和网易文学突飞猛进,这些平台各具优势和特色,其拥有的市场份额不断上升,阅文集团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业内人士认为,接下来的几年中,网络文学的市场格局或许会有更明显的变化。
“网络文学从业者应从咪咕公司与阅文集团此次诉讼中吸取教训,不断扩大收入来源,提高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授权和衍生品开发收入比重等。此外,随着海外读者对中文网络文学的兴趣不断提升,相关从业者还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另外,无论网络文学平台发生何种摩擦,都不应伤害读者的利益,各方应共同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推动产业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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