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7-9来源:大众日报点击:返回列表
原标题: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近七成调撤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省法院获悉,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我省法院注重发挥判决的规范作用及调解的双赢优势,注重在调处纠纷、息诉服判上下功夫。近年来,全省法院共调撤(调解撤诉)民事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万余件,年均调撤率达69%。
调撤率高是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绝大多数假冒、盗版等显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通过调撤结案,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其中,知识产权关联案件的调撤结案能够在行业内起到示范指引作用,引导同一地域的同类经营者自发规范经营,及时有效净化市场。
在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中,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存在与著作权人合作的意向,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搁置争议,达成一系列商业合作协议,实现了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加大调解力度,可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揽子合作协议,这既有利于化解纠纷,又有利于智力成果转化应用,实现共赢。
我省法院还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实现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多渠道、多元化协同解决纠纷,并借助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双轨制”优势,与工商、税务、协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联动调处机制,促成大批专利、版权关联案件的和解和调解。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建立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成功搭建多元化解平台,为专门性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制度保障。潍坊中院通过与行业同盟协会对接,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促成受理的47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规范了市场秩序。
此外,针对技术类案件增多、互联网案件增多等情况,我省法院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设立了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构,跨区域审理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省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由5个增至21个,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省法院副院长李勇表示,这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通讯员 闫继勇 张金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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