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15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关于知识产权都说了啥?中国社科院专家对协议内容作出相关解读!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
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
“协议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是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需要。”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认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双方相向而行所达成的共识,符合中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改革方向,有利于保护创新,有利于国外知识产权更多地进入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
比如,关于加强一般专利和商标保护。很多中国知名企业也会碰到商标“被抢注”的现象;有些个人为了谋取利益,甚至一次恶意注册几百个商标。而建立打击恶意注册商标的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国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再如,关于加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打击侵权假冒。高凌云认为,这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创新,激发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从协议文本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内容总体是平衡的。”高凌云说,在知识产权方面,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互惠互利的,既保护美国企业,也保护中国企业,既保护美国企业到中国的投资,也保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把知识产权保护好,也有利于更多国外知识产权和外资进入中国。
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双方在技术转让方面权利义务对等
在技术转让方面,中美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协议强调,双方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对方市场,并且进行公开、自由的运营;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按照市场原则自愿进行,政府不支持、指导自然人或者企业开展扭曲竞争的,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投资。
“事实上,中国从来没有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保障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高凌云说。
高凌云说,值得注意的是,在技术转让这一章节,双方达成的所有协议都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比如,双方收购、设立合资企业时,不得强制对方转让技术;不能通过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等要求,强制对方转让技术;双方不得将转让技术或者使用对方技术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双方保持行政管理、行政许可透明,在行政监管审查过程中对企业敏感技术信息保密;双方保证对对方企业的执法透明、公平等。“这份双方平衡的协议,有利于保障我国企业在美国更加公平地开展业务。”高凌云说。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履行在技术转让方面的承诺。“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创造更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型国家发展的更大动力。”高凌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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