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就专利保护的力度、深度与广度,对草案发表了建议。
聚焦保护力度:专利侵权法定赔偿下限额能否取消?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拟取消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下限为十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规定,这一改动引发分组审议热议。
“侵权人违法侵权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才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玉亭认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巍也指出,取消下限额达不到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和作用,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过度使用,另外这对专利被侵权人不公平,不能彰显和体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对于具体将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下限设定为多少,参加分组审议的人员普遍建议,回到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万元,或者是按照下限额的5倍规定为5万元可作参考。
鉴于现行法律对侵害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规定的损害赔偿额较低已成为制约中国创新发展的一大难题,全国人大代表颜宝铃认为草案二审稿规定的侵权法定赔偿数额500万元上限亦有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的空间。
颜宝玲指出,司法机关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除了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还要综合考虑数额,如果侵权人获利较大,建议加大赔偿力度。
聚焦保护深度:如何破解专利低质低转化率难题?
“中国专利量大,但质量不高、转化应用率低。”与会人员直指专利保护深层次问题,并以此为导向为专利法修正建言献策
在提升质量方面,与会人员建议严格专利审查,进一步完善专利授权确权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指出,需进一步加强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审查,综合考虑、提高标准;需适当增加专利申请人的责任,特别是个人责任;需加强对专利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
在提高转化率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说,“专利不仅是获得了一个发明,有一个证书,放在专利知识库里,还要为人类创造价值”,建议专利法修改能更加促进和保护专利效能的转化。
对于那些暂时不能走向市场,但有利于民众福祉的、健康的专利发明,吕世明表示,希望法律能在专利效能转化当中,对公益有一些倾斜、保护和激励。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也持有相同建议,认为由政府或者相关机构与权利人进行协商,可能有助于支持一些公益性事业,使民众受惠。
聚焦保护广度:还有哪些问题可考虑纳入专利法?
此次草案二审稿回应国内外最新关切,例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适当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对产品局部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权保护;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等现实情况,新增“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
与会人员对上述修正给予肯定,同时也为拓宽专利法保护的广度提供备选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涓表示,网络侵权这一最具时代性的问题不应缺席专利法的修改,“虽然电子商务法对这个问题有所表述,但这次修改应该对这个问题有较为完整和前瞻性的表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为钢认为,草案二审稿第1款第4项不授予“动物和植物品种”专利权的规定有待商量。因为动物品种和植物品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希望此问题能在修改中得到解决。(李京泽 梁晓辉 黄钰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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