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9-24来源:中国政府网点击:返回列表
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的网民“ Lj”(手机尾号7596)说:我有两个问题,第一,目前已经有了预先审查制度和优先审查制度,我认为这些制度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应取消!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公开审查,公众无法对专利技术提出异议,一旦新型专利被授权,就成了某些大公司打击小公司的致命工具,小公司做无效和诉讼都是需要大量资金的,如果对方扔出一堆专利,小公司没法承受,还请考虑!第二,优先审查制度,对于规规矩矩的企业,对于同日申请的新型和发明会进行同日申请的勾选,但是当对发明做优先审查时,就要放弃新型专利!而个别公司会通过PCT进中国申请发明,就可以不放弃新型,也能对发明进行优先审查,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不勾选同日申请。我觉得制度制定者应该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在制定时以及把关时都能给予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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