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变身兔年特别版“兔墩墩”,重新回归国人视野。
对“冰墩墩”变身兔年特别版“兔墩墩””相关话题网民观点,进行汇总后发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表达对兔墩墩的喜爱之情,认为其非常可爱,占比为62.5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凯水蔓延星底:好可爱呀!
@不要失心疯Crazy:这也太卡哇伊了吧。
@lokben:可爱炸哈哈哈!
二是认为兔墩墩别具一格,极具民族特色,占比为25%,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公幼华美:这不就是老北京的“兔儿爷”吗?
@載著愛凌的願望飛翔:很有京剧风格。
@有趣的人爱U伟:呀好可爱呀,扮成兔子的熊猫,很有特色。
三是表示急切想要拥有一只兔墩墩,占比为12.5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筱恶魔0515:好想要。
@可可麻薯团:必须搞到手!!!
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早在今年2月就有公司和个人申请了“兔墩墩”,目前全部被驳回!
按惯例,“冰墩墩”等北京冬奥会相关知识产权,将在今年12月31日之后交给国际奥委会。为何冬奥“顶流”在此时依旧可以同广大消费者见面?会不会涉及侵权问题?这要从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说起。
随着北京冬奥会的结束,在北京冬奥会申办、筹办以及举办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比如吉祥物“冰墩墩”、会徽“冬梦”等,都将在今年12月31日后成为国际奥委会名下的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
其实,历届奥运会之后,诸如吉祥物、会徽等都会成为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如果举办城市想在赛事之后继续对奥运相关特许商品进行授权经营,则需要由其所在地的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协商,由企业向国际奥委会提出申请、所在地奥委会“准入”,各方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在该奥委会辖区继续进行生产、销售。如果有新产品,产品设计也需要国际奥委会和所在地奥委会认可。
据了解,为助力北京冬奥会一周年宣传和“双奥”文化传承,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的需求和期盼,中国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进行了反复沟通与协商,最终形成了此次以北京冬奥会历史知识产权为主的合作方案,实现了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在中国奥委会辖区内的再利用,让“冰墩墩”能够再一次回归大众视野。
北京冬奥会举办时恰逢春节,“十二生肖”是春节文化中重要的主题。冬奥会举办期间推出了代表虎年的“虎墩墩”,如今又推出了象征兔年的“兔墩墩”。
在“兔墩墩”的包装盒上,没有了北京冬奥会期间特许商品包装盒上的北京冬奥会会徽,取而代之的是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标志——“HERITAGE”。包装盒上的文字还解释说:“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系列产品,意在庆祝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艺术和设计成就。奥林匹克运动会每一届的视觉系统都反映了全世界人民共同庆祝人文盛会的历史性时刻与独特的地域性。”
奥林匹克历史知识产权并不只针对某一届奥运会、冬奥会,而是包含往届奥运会、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一旦获得授权,则可以在相应期限、类别内对往届奥运会、冬奥会的知识产权进行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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