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俄罗斯宣布对不友好国家进行制裁,其中的措施之一就是非授权使用不友好国家企业的专利,无须做出任何赔偿。虽然不是直接废除不友好国家在俄罗斯申请的专利,但是让专利没有了牙齿,其他国家在俄罗斯申请专利的意义也不大了。
今天有同行发表文章称,像俄罗斯和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即使取消专利制度影响也不大。大体上的意思是这些国家的专利既没有赚到钱,也没有激励创新。
这种“专利无用论”的思想是非常令人吃惊的。我抱着好奇心去读了下文章,并没有发现严密的逻辑和证据来论证,只是泛泛地说下专利收费与创新的关系,并举苹果为例,认为苹果不靠专利赚钱也能创新。
这样的论断是不对的。如果企业的专利不去变现,就没有用了吗?就不能去激励创新?
现代专利制度已经诞生几百年了,肇始于意大利的威利斯,伴随着英国工业革命发展壮大,最后在美国达到鼎盛。专利制度甚至成了美国的立国之本,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中规定“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著作和发明在限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此后,美国几任总统都非常重视专利,美国最初的发明样品和资料都是直接交到国务卿办公室的,发明人直接与国务卿、司法部长、战争部长一起讨论发明的原理和效果,审查之后交给总统过目签字,可见对发明之重视。美国总统林肯更是对专利制度大家赞赏,称专利是给天才之火加上利益之油,并亲自申请了一件专利,专利号US6469。
美国之所以如此重视专利,道理很简单,就是要刺激创新,吸引全世界更多的人才去美国搞创新。美国独立之后,工业实力远远落后于当时的英国和欧洲大陆,要想发展起来,就要靠科学技术。刚好美国的几位开国元勋包括富兰克林和杰佛逊都是科学家和发明家,更加懂得科技创新的作用。
我们要清楚一个事实,专利从诞生之初就不是为了直接变现的。
美国第一部专利法是1790年颁布的,而美国的第一个专利池成立于1856,当时美国的四大缝纫机生产商Grover、Baker、Singer和Wheeler & Wilson为争夺市场,彼此之间相互起诉专利侵权,形成专利混战局面。这几家公司在纽约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律师OrlandoB. Potter和几家公司的总裁提议,干脆大家都别折腾,把各自的相关专利拿出来,形成一个专利池,相互交叉许可,这样可以省去很多诉讼成本。但是此后,这种依靠专利许可赚钱的方法并不是很流行。一直到信息技术革命之后,特别是全球需要互联互通时,全世界的通信企业需要共同的标准,否则无法交流,于是标准必要专利池建立,相关的专利许可与转让业务引起很多企业重视。可见专利池是专利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产生的特殊模式,并不是专利的最基本功能和常态。
专利本质就是排他权。发明者创造某项技术之后就获得这项技术的排他权,阻止其他竞争对手进入,从而独享这项技术产生的收益。有了这项制度,人们可以利用自己聪明的大脑进行科技创新从而致富,这极大地激发了人类的创新热情。如果没有专利制度,很难想象瓦特会有动力改进蒸汽机,因为改进之后其他企业很快就能模仿。爱迪生一生有1000多项专利,并且擅长打专利官司,从一个穷小子依靠自己的发明成为影响世界的企业家。特斯拉更是最为知名的发明家,一生主要靠自己的专利生活,直到放弃交流电专利之后陷入贫困。
我们能够想起来的影响人类的发明,包括蒸汽机、汽车、电话、电灯、轮船、飞机、计算机,背后都有专利的影子。也许很多人不知道,这些重要的发明第一次问世的时候都是以发明专利的形式出现的。
就以苹果为例,1976年乔布斯在获得第一批50部电脑的订单后,甚至出售自己的贵重物品筹款,连生产的零件都买不起,不得不赊账。可是就在财务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创始人乔布斯和沃兹涅克却花大价钱申请了专利,这也是苹果公司的第一件专利。专利的名称为“用于视频显示的微型计算机”,申请时间为1977年4月11日(这时候美国还是先发明制)。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专利制度,乔布斯和沃兹涅克发明出第一台家用电脑后,他们能够竞争得过IBM吗?IBM只要买一台研究下,分分钟可以生产出质量更好的电脑,要知道乔布斯的首台电脑并没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制造更是来自手工作坊式组装。但是IBM尽管当时如日中天,也不敢模仿苹果的电脑,因为乔布斯有专利。
后来苹果推出智能手机后,三星和HTC都紧随其后,苹果毫不犹豫地打起专利战,HTC很快销声匿迹,三星赔偿了数亿美元。可以说,苹果一直在依靠自己的专利所在行业的领头地位。如果没有专利,苹果可能从诞生开始就很快消失了,更不可能维持后来的发展。我们再说一家知名的公司戴森,这家企业的创始人是一位老工程师。如果没有专利保护,戴森如何成功?那些价格几千元的小家电,随便找个公司几百元都能制造出来。苹果和戴森当然不依靠专利去直接赚钱,但是正是专利制度的存在才让他们能够诞生并发展壮大,从小作坊发展为世界级的公司。
有人说马斯克不重视专利,还宣布开放特斯拉的专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先说马斯克所言的开放专利并不是公众理解的那样,实际上是一项大家一起开放的邀约(特斯拉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特斯拉开放专利至今,没有看到一家公司接受他们的邀请。特斯拉到现在为止一直在申请专利,除了一些可以用源代码保护的技术,很多重要的技术方案比如电池冷却系统、集成化线束都在全球进行了专利布局。
专利是一种排他权,目的是希望专利权人可以依靠专利获得市场竞争的壁垒,其他竞争对手即使实力再强劲,也无法利用丛林法则来抢夺专利圈定的领域,专利权人能够依靠专利以小博大。这样整个社会就会追求创新,从而促进技术的发展。这个逻辑非常清晰和容易理解。至于企业要不要用专利直接变现,这完全是因企业经营模式和行业的不同而不同。有的企业从来不会对外许可专利,甚至大多数企业都是如此,这些企业要靠这些专利来阻吓竞争对手,专利许可出去了企业的产品怎么能够维持高价、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戴森现在宣布把所有的专利都对外许可,那些产品短期内还可以依靠品牌溢价,长期怎么办?
我们不能用专利许可或交易这种专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运营模式当成专利制度是否成功的标尺。那是专利的锦上添花,并不是专利的主要目的。专利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利用排他权获得竞争优势,从而刺激科技创新。
还有很多人认为,发达国家的创新程度高保护专利有利,发展中国家创新不力,保护专利似乎用途不大,因为原创都是国外的。那我们不妨再看一看美国,1790年的美国是什么状态,是个非常落后的农业国家,他们那时候为什么重视专利?中国如今的工业规模世界第一,创新实力排在世界十几位,这里面不仅有专利制度的功劳,此后更需要依靠专利保护的加强来刺激科技创新和原创。我们的专利保护不是过度了,而是还不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专利制度无用论,这不是如今才有的。实际上荷兰在1817年建立专利制度之后,运行了几十年后,在1869年废除了专利制度。废除专利制度之前,荷兰各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前后讨论了十几年的时间。当时荷兰主要靠农业和贸易,还没有工业化,主要的专利申请人都来自国外,例如荷兰1851年总共授权43件专利,其中36件都是来自国外企业。荷兰当时从法律、实践、经济、政治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论证,认为废除专利可以使得本国企业能够自由模仿其他国家的发明,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因为当时没有专利保护的国际条约,荷兰在1869年废除了专利制度。荷兰废除专利制度之后,并没有获得他们想要的结果,反而出口量下降,工业化速度缓慢,荷兰是发达国家工业化比较晚的国家。荷兰当时知名的科技企业比如飞利浦都是一开始到美国申请专利,发展重点在国外。缺少专利保护,国外的科技企业不愿意进来,国内的科技企业还要到国外申请专利才能获得竞争优势。荷兰政府终于意识到专利制度的重要性,1912年恢复了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的根本是授予专利权人排他权,从而帮助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激发社会的创新热情。专利工作的主要作用也在于此。我们不能把专利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在一些技术领域出现的专利许可和交易运营等专利直接变现的模式当作专利的全部价值,这就喧宾夺主了。我们更不能连专利的基本作用都没有发挥好,总是想着去运营自己的专利,实际上除了通信等需要互联互通等少数领域之外,如果专利需要拿出来许可和交易,大概率这些专利的质量和价值是有问题的,或者已经不在企业的主航道了。这就不应该成为企业专利工作的主流,谁没事把自己核心专利拿去许可和出售啊,难道想培养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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