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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等5部委开展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试点,清华大学等10家单位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3-2-21来源:创新创业中关村点击:返回列表

       日前,科技部等5部委在中关村召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司长周云帆主持会议,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中科院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以及10家在京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参会。

 
 
 
 
       为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任务,探索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客观规律的新管理模式,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中科院联合组织开展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试点,选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自动化所等10家单位作为试点单位。
 
       试点推进会上,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部长姚卫浩、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院长王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吕卫锋、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王博、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田见晖、北京交通大学副校长赵鹏、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张卫冬、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李春山、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程学旗、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党委书记牟克雄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开展试点的工作基础、改革思路和重点任务。大家一致认为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立意深远、精准有力,切实抓住了困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按照改革试点任务要求,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实施,尽快探索出职务科技成果管理的新路径。
 
       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中科院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强化各部门工作协同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一级巡视员高润生建议,五部委要加强对接试点单位,跟踪试点工作进展,力争实现“一校一策”“一所一策”,做好“保姆式”服务,实现“松绑、放权、提质、增效”,开辟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任爱光建议,各主管部门应聚焦“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与“尽职免责”两项内容,简化审批流程,明确职责,完善配套措施,有效推进试点工作。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处长靳锋与资产管理司副处长张志辉表示,试点单位应维护职务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属性,用好现有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副局长武斌建议,本项试点工作应与前期开展的“赋权改革”有机结合,由科技部统筹,加强各部委协同,保障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司长周云帆表示,本项改革试点是科技部等5部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面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模式,全面把握试点工作要求,大胆探索实践,尽快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快试点工作进程,不断优化职务成果管理制度,多产出优秀科技成果且能转化、快转化。
 
       一是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全面把握科技成果价值具有强烈的时效性、与“人”的因素强烈相关、经济价值可能变化幅度较大等特点,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二是围绕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以及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单列管理等核心要求,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试点单位内部管理模式,简化工作流程。通过试点工作,尽快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
 
       三是加强试点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北京市之间的沟通与协同,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四是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实施,根据本次推进会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推动试点工作更好地边开展、边探索、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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