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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与开放服务之争:美法官裁定互联网档案馆侵犯四大出版商版权!

发布时间:2023-3-29来源:知识产权家点击:返回列表

 


       最新消息,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上周五裁定,由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运营的在线图书馆借出美国四大出版商的数字扫描图书,侵犯了这些出版商的版权。
 
       互联网档案馆是一家总部位于旧金山的非营利性组织,在过去十年里扫描了数百万本纸质图书,并免费借出了这些数字图书。据悉,尽管其中多数图书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但仍有360万本图书在版权有效期内。其中包括属于四大主要出版商——阿歇特出版集团(Hachette)、企鹅兰登书屋(Penguin Random House)、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HarperCollins)和约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John Wiley & Sons)的33000本图书。

       2020年,四大出版商就127本图书提起了诉讼,因为新冠疫情爆发后实体图书馆被迫关闭,互联网档案馆扩大了借阅,取消了之前的借阅限制。

       互联网档案馆声称,其做法受“合理使用(fair use)”原则的保护,该原则允许在某些情况下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

       但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表示,互联网档案馆的数字图书不属于转换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因此不受“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

       转换性使用是美国法院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判断标准的重要规范,是指对原作的二次使用不是简单的复制或再版,而是在原作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意义、美感等,二次使用行为可因具有“转换性”而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该法官称:“尽管互联网档案馆有权借出其合法获得的印刷图书,但它没有权利扫描这些图书并集体借出这些数字图书。”

       互联网档案馆表示将提出上诉,称该裁决“阻碍了数字时代对信息的获取,伤害了世界各地的所有读者。”

       美国出版商协会主席Maria Pallant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裁决“强调了作家、出版商和创意市场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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