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29来源:admins点击:返回列表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著作权证明文件(二选一):
-著作权已登记: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著作权未登记:提供著作权作品样品和其他相关证据;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8、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9、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意: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必须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境内代理人向海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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