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5-23来源:admins点击:返回列表
行政审查机构:
香港的商标行政主管和审查机构是香港知识产权署下设的商标注册处.
准备资料:
1、一份代理委托书和申请至国外委托函;
2、20份商标图样(4 X 4-10 X 10CM);
3、详细的商品/服务清单;
4、申请人的详细资料。
商标注册有效期十年,自申请之日起算,有效期间不需另行交费。
“受理通知书”(‘ACCEPTANCE’/‘OFFICIAL RECEIPT’)下达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注册证获得时间为六—九个月左右。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就获得在此期间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时的起诉及提出其它主张的权利。
香港商标注册处在受理申请时不提供免费查询,因此在注册之前特别建议进行独立的查询,查询等待取得查询结果的时间为1个小时。
香港商标注册处按类别区分(与中国相同,共同采用基于国际“尼斯协定”的“商品/服务国际区分表”),注册每个类别为3050元,上述报价含注册、联系、审查及回复官方信件费用。香港的审查程序与中国大致相同。不同的是香港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较高,其注册分为A类和B类,许多不能作为A类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作为B类商标注册,这就需要代理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巧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详情请洽我公司代理人。
商标检索 |
商标申请注册 |
时间 | |||
国家 |
每个类别 |
首个类别 |
附加类别 |
官方回执 |
注册需时 |
香 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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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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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 |
6-9个月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