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提升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降低市场化风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根据《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聚焦青岛市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概念验证平台新建试点类和已运行类备案申报工作。区(市、功能区)结合重大项目落地和重点产业布局,组织单位申报;产业链专班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并推荐“链主”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概念验证平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平台备案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
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 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 号)、《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12号)的有关要求,已运行类备案类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概念验证平台依托单位应为在青依法登记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对平台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依托单位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验证平台均在本市。
(二)具有核心服务能力。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相关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总和不低于500万元,试验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三)具有聚焦某一产业领域的行业背景和业务基础,概念验证项目来源稳定。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资金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四)具有一定规模资金来源,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匹配资金、场地、设备等配套条件,对接投融资、产业园区、市场渠道等市场资源。支持开放式创新,鼓励概念验证平台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小试中试等服务。
(五)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技术转移、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技术经理(纪)人不少于2人。建立概念验证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
(六)具备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包含筛选立项、验证辅导、管理考核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建有对外服务的激励机制,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及措施。
(七)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新建试点类备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新建试点平台需按照《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平台备案条件明确建设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及年度计划等,原则上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3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相关统计系统填报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项目、人才一体化推进,积极引进、培养人才,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人才引进培养目标。同时,应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三)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审查通过的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并盖章,予以推荐上报。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在线填报材料。申报单位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选择“平台管理”模块,点击“申报指南”-“2024-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申报”-“确定”,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查。(注:首次使用该平台须先注册账号,申请注册后,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推荐使用谷歌、360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网上填报后,提交上传2024年度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备案(试点建设)申报书、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和有关材料。申请新建类的还需上传“2024年度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新建类)预算申报书”。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10月14日12:00至2024年10月23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技术咨询电话:0532-85912992
(二)组织推荐
请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系统下载审核通过的平台清单生成推荐函,将推荐函和“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并于 2024年10月25日17:00前上传系统。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所推荐平台的真实性负责。
(三)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电话:8591134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0985/85938030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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