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管单位:
根据2024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组织工作要求,拟于近期(以现场考察实际组织情况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内容
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会同各项目主管单位,对申报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条件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申报人身份证、学位/职称、承担项目、在编在岗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报材料等,重点考察提供材料是否真实、详实、准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前期基础条件是否真实。
(二)研究团队科研能力。查阅基础研究能力、知识产权、申报人综合素质、团队成员及团队建设等相关证明材料,重点考察项目前期研发投入、已开展研发工作是否真实、与项目关联度,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具备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是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条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等。
(三)申报单位科研支撑条件。查看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场地等,合作协议原件(联合申报项目查验该项),重点考察是否满足项目实施基本条件(涉及科研伦理的需要核查科研伦理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明确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及利益归属等。
(四)申报单位资金状况。包括项目资金预算、财务状况是否良好,项目经费来源等是否合理,自筹资金筹措是否存在风险,财务资料是否真实等。
(五)现场考察总体评价。包括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妨碍项目实施的因素等。
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票否决。
二、现场考察程序
(一)介绍情况。业务处介绍拟考察项目情况,市科技服务中心介绍流程安排、评估纪律等,提出现场考察工作要求。
(二)审阅资料。专家审核查看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等。
(三)听取汇报。听取申报人、申报单位关于项目情况汇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基础、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等(申报单位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
(四)问询交流。考察组针对审阅资料及汇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询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现场查验。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单位科研条件、设备场地等科研基础,亦可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辅助展示。
(六)考察意见。专家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每个项目打分,并形成现场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项目立项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主管单位、申报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到场组织协调、做好材料准备及现场核验安排,尤其注意把控时间,每个项目现场考察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
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打探专家信息,不拍照、不宣传、不打欢迎词,所有参与现场考察人员须对现场考察情况严格保密。
3.现场考察专家遴选、通知项目主管单位、时间路线安排等所有具体工作,由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负责。
4.如放弃现场考察,请申报人于11月8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222.135.190.242:8081/portal/#/login),选择对应项目,在项目申报材料中选择附件清单,在相应位置上传签字盖章版放弃现场考察说明。
联系方式:
市科技服务中心 88728768、88728786
青岛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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