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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5-22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点击:返回列表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山东省智能制造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山东省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装〔2022〕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的生产制造企业。
 
2.企业须已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完成自评估,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须达到2级及以上(平台网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rmId=8)或通过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
 
3.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4.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附件3)、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附件4),在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5.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7.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8.具有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省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或集成服务,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拥有研发设计、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专业团队,已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
 
4.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专业性、特色化和创新性,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5.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6.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市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组织和提报材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选择对应申报类型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简装胶封成册,提供电子版。
 
申报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单位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单位同时提供机器人使用情况(附件5),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二)市级推荐。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各市推荐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报数量不限。各市推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合计总数每市不超过20个。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企按照属地原则从所在地申报但不占用推荐名额,子公司申报的需有省级公司推荐函。
 
(三)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核查,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宣传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总结梳理优秀经验做法和成效,通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巡礼、供需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可编辑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PDF版及Word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请同时提供各市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供应商将作为推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场景)、解决方案供应商等示范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市统筹做好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建设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装备产业处 邱晨、李哲
 
                           联系电话:0531-51782622、2510
 
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
 
                           联系电话:15275418059
 
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国资科创基地
 
 
 
附件:1.申报书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3.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
 
          4.智能工厂关键要素
 
          5.机器人使用情况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填报)
 
          6.汇总表
 
           附件下载.zip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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