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1 8:49:21来源:本站点击:返回列表
1. 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企业财务制度;
3.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务报表;
5. 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说明;
6. 现金库存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
7. 往来款询证函;
8. 存货盘点表;
9. 产成品销售价格表;
10. 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11. 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
12. 有关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协议、付款凭证和照片;
13. 车辆行驶证;
1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5. 借款合同;
16.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17. 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
18.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
19. 委托方或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0. 土地使用权证书;
21. 当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开发费用的支付凭证;
22. 长期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协议、同期会计报表;
23.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增加资本的验资报告;
24. 房屋建筑物的预(决)算资料以及当地的取费依据;
25. 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26.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资料;
27. 企业管理当局就某些重大事项的申明。
(此资料清单针对的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科目,现场工作时评估人员会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具体科目提供相应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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