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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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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

发布时间:2017-11-6 9:45:27来源:本站点击:返回列表

怎样申请专利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无效行为主体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通常是被诉侵权人),无效请求人希望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宣告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无效,而专利权人则希望在无效程序中维持其专利权有效。
华慧泽知识产权公司具有集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为一体的强大专利无效和诉讼团队,能够通过专利无效代理维护客户的利益。

华慧泽知识产权公司的专利无效业务包括:
一、针对专利无效请求人的代理业务,具体业务包括:
1)进行专利信息检索;
2)根据检索文件,分析、判断授权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
3)分析和研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判断是否存在其它方面的问题;
4)撰写无效理由;
5)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口头审理,通过答辩争取客户利益。

二、针对专利权人的代理业务,具体业务包括:
1)研究无效理由;
2)分析和研究已授权的专利说明书;
3)针对无效理由,撰写条理清晰、说服力强的意见答复;
4)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口头审理,通过答辩争取客户利益。

一、费用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1、发明专利官费:3000元,不予减缓。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官费:1500元,不予减缓。

二、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任何人未经允许实施该项技术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所以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往往以原告的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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