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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31来源:山东省科技厅点击:返回列表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七章三十一条,主要为:
 
       第一章,总则。明确相关概念和责任分工,确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建立“一单两库”。确定由法规处会同各监管处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省科技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省科技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并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制定抽查计划。确定每年年初由法规处会同各监管处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时间等。
 
       第四章,生成抽查任务。明确抽查任务生成流程,实行检查人员回避原则和递补抽取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科技专家实施监管工作。
 
       第五章,实施抽查检查。明确实施抽查工检查作规范,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要对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告知检查对象。
 
       第六章,结果公示运用。明确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及对异议进行复核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明确《细则》的解释权、有效期,及各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本部门相关工作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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