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中文
English
한국어
日本語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7247)
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 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0532)81117588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质量信用报告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交易对接
科技成果评价
专利预警分析
知识产权运营
技术转移服务
专利信息服务
无形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托管
综合服务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交易平台
联系我们
首页
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公司优势
公司架构
公司环境
质量信用报告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服务项目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法律服务
项目代理
技术合同登记
技术交易对接
科技成果评价
专利预警分析
知识产权运营
技术转移服务
专利信息服务
无形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托管
综合服务
资质荣誉
法律法规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加入我们
业务合作
成功案例
交易平台
联系我们
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图片新闻
公司公告
科技动态
山东设专利奖:最高奖50万 有效期至2020
发布时间:2015-3-31
来源:中国网
点击:
返回列表
《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设立专利奖,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者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记者从3月1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中了解到,山东省政府设立山东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山东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奖励办法中提出,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魏东)
上一篇:
知识产权管理待整合
下一篇:
专利运营:打开市场的金钥匙
【
关闭
】
高品质服务
一对一,服务贴心周到,价格公开透明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一站式手续办理,完成交易流程
全程跟踪服务
随时沟通客户,助力通过
专家级指导
专业的谈判及指导,一对一经纪人
资深服务团队
专业诚信,优质高效,严格风险把控与告知
平台保障全程服务
专业顾问一站式一对一引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