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马丽)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今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他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是一个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是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
王志刚介绍,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系统性安排部署。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制定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措施;在国家科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已于4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是一个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纵横联动、机制创新的原则,推动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释放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科技成果的巨大潜力,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
《方案》面向“十三五”时期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千军万马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主要推动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四是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服务、金融等创新力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王志刚表示,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把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作为重要着力点,大力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实践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探索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要强化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统筹部署,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工作。同时将建立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机制,为调整完善政策举措提供支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