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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进来 直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评审过程

发布时间:2016-5-26来源:中国科学报点击:返回列表

原标题:让阳光照进科研项目评审
■本报记者 王静
  走进科技部火炬中心办公楼,记者看到楼道中的简易引导牌上用红字写着:“温馨提示:评审区域,请回避”。实际上,今年5月进入项目评审阶段以来,一般人未经允许根本无法靠近这座灰色大楼。
  5月19日,科技部向媒体开放评审过程,记者也近距离采访了此次评审。
  记者所在的观摩室位于评审室相邻的房间。观摩室设置了多个投影视频屏幕,类似交通指挥大厅。通过视频,可见到评审室内专家们的工作状态以及各省市答辩室回答问题的状态。
  视频评审的淘汰率为70%左右,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将从竞争者中按评审专家给出的分数排序,最后三选一或四选一立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指南发布、预申报、预评审、正式申报等环节,自5月10日开始全面进入视频评审阶段。”科技部办公厅副主任孙玉明介绍。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负责人吴学梯透露,目前共受理3360个项目申请,已组织1699位专家开展了项目申报预评审工作。
  截至5月19日,共有15个重点专项开展了视频评审工作。目前,7家专业机构正全力以赴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力争于6月底前大部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经费能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作为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工作执行全新的管理方式和流程。
  “新建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成立了新国家科技专家库。”吴学梯说,“视频答辩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使立项评审全过程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让阳光照进立项评审的每一个环节。”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曾指示,“监督和评估工作要跟得上、管得住,要融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
  为此,科技部初步构建了“嵌入式”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发布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方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为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评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
  按规定,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专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项目评审工作。专家遴选全部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21世纪中心主任郭曰生解释,专业机构按国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及项目指南内容,设定了评审专家遴选标准。如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等,按比例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产生方式以计算机随机抽取为主。
  如何防止内部人员在计算机上更改评审专家给出的分数?“专家给出的分数,系统会在当日评审结束时备份3份。如果更改,难度很大。因为系统由第三方管理,与评审专家、申请者和项目管理者无直接利益关系和冲突。”科技部信息中心相关人士说。
  此外,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负责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各责任主体,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强化自律要求并接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专业机构及时将评审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给项目申请者,项目立项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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