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4月28日生效,规定了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里程碑
从在北京缔结到生效,历时近8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下称《北京条约》)于2020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北京条约》加强了视听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这可以转化为收入的增长,并促进给我们所有人带来愉悦的视听产业的经济可持续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高度赞扬《北京条约》,认为这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北京条约》是关于视听表演者权保护的条约,规定表演者对其以视听录制品录制的表演享有5项经济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提供权及广播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对其未录制的(现场)表演享有两项经济权利:现场直播权和首次录制权。此外,还规定了表演者享有的精神权利等。《北京条约》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表演者创造热情,促进视听表演作品创作和广泛传播,推动音像、演出产业发展。
扩大权利保护
在全球范围,包括影视、戏剧、音乐等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国际条约对表演者的保护还远远滞后于产业的发展,表演者不断呼吁提高全球表演者权益保护水平。知名演员蒋雯丽曾呼吁:“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无论影视、戏剧还是音乐、舞蹈,表演者对文艺作品的表演都是一个作品再创作的过程,表演者同其他行业的劳动者一样,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刘玉婉表示,表演者在视听表演市场结构下的利益失衡一直是行业痛点,这种失衡带来了市场各方主体各自为营的局面以及许多不规范的行为,表演者及表演者权利亟待得到更多的尊重与保护,这样才能激发优秀内容生产,促进产业持续繁荣。虽然《北京条约》是关于邻接权的国际性保护条约,但其对于表演者来说已颇具意义,迈出了表演者权利争取的重要一步。同时,《北京条约》的生效对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修改、增设视听表演相关内容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相关国际条约也在不断完善对视听录制品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早在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条约》(《罗马公约》)就已通过,首次确定了保护表演者权利的国际标准。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为应对数字网络技术冲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进一步提高了表演者权保护水平。“然而,由于受各国相关制度差异等条件所限,这些条约对表演者的保护存在局限:它只保护已录制在录音制品中的‘供耳朵听的表演’,如歌手的歌声、相声演员的说唱等表演者通过声音表现的表演形式,而不保护已录制在视听录制品中的‘供眼睛看的表演’,如电影演员的形象、动作等表演形式,即对‘视听表演’的保护不足。”见证了《北京条约》缔结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表示,《北京条约》生效,将使我国表演者在同属条约缔约方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充分保护,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表演者创造热情,促进表演事业的繁荣和作品的广泛传播,推动音像、演出产业发展。
促进条约落实
《北京条约》生效,引发各界热切关注。扩大公众对《北京条约》的认知,倡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尊重表演者权益,是《北京条约》生效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北京条约》生效当天,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首都版权协会承办的条约系列宣传庆祝活动在颐和园举行,现场举行了揭幕《北京条约》LOGO、签名倡议书、展示宣传牌等系列活动。此外,北京市委宣传部还将编辑出版条约系列解读丛书,组织推出公益短视频、网络倡议、线上征文答题等多种活动,全面宣传条约核心理念,提升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版权局局长王野霏表示,《北京条约》生效后,一定要落实好这部国际条约,充分保护表演者、出版者和作者的权益,促进和激发他们的创作和表演活力,为社会带来更多更好的作品。
如何落实《北京条约》,成为产业界各方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内容制作、使用方开始积极行动,探索如何将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落到实处。近年来,爱奇艺不仅制作、播出品类丰富的影视、综艺节目等内容,还从海外引进优质内容,旗下更是汇聚众多艺人。“随着《北京条约》生效,对表演者权利的保护力度将得到提升,弥补以往国际条约的缺失。”爱奇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爱奇艺极为重视版权保护,尊重国内以及海外表演者的合法权益,鼓励高水平的内容创作。特别是对爱奇艺直接参与创作的自制剧、自制综艺,通常会与表演者签订完善的协议,明确约定作品的版权归属以及表演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并与表演者就视听录制品的后续使用、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的行使进行约定。
《北京条约》生效后,各缔约方将给予作为其他缔约方国民的表演者在本国相同的权利保护,这应引起内容使用者的重视。爱奇艺上述负责人表示,海外版权引入方在审查基础版权链条时应注重审查海外版权方与表演者之间的授权许可,同时对于域外形式的文件还应注重公证认证手续的完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国内优质节目不断向海外的输出,爱奇艺也正在探索内容出海之路,未来会更加注重国内视听节目在海外的权利保护。“我们相信《北京条约》的生效,将会推动我国以及世界各国视听产业的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作为条约缔结地,中国政府在推动《北京条约》缔结和生效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北京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积极推动更多的国家批准和加入《北京条约》,把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落到实处。中国也将以《北京条约》的生效为契机,不断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包括视听表演在内的版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窦新颖 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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