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是一个面食大省,各种饼、面花样繁多,其中就有“天下第一锅子饼”之称的流钟锅子饼(其实小编也是第一次听说)。
流钟锅子饼为滨州市沾化区流钟乡特产,据传始于明末,盛于清中期,流钟锅子饼的创造和发扬光大离不开张、桑两家人。
流钟锅子饼创始人为明末张姓做饼人,到了晚清,有一位名叫张凤和的做饼人,张凤和有一女婿桑吉祥,传承其手艺,并创桑记增德堂锅子饼,成为流钟锅子饼店中最负盛名的一家,桑吉祥三子桑寿山继承父业,改进技艺,名声大振。
到如今,张、桑两家后人都开了锅子饼店,分别为桑记流钟锅子饼店、张老五锅子饼店,张家经营者为张凤和之曾孙。
不过,一位姓吕的锅子饼店经营者,却凭着其申请注册的“流钟锅子饼”商标,来起诉张老五锅子饼店商标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张老五锅子饼店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带有“流钟锅子饼”字样的店招、广告、宣传资料,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此事要比“青花椒”商标维权案更具戏剧性: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商标维权的对象,又是该行业有传承、有“道统”的做饼世家。
两审法院意见一致:通用名称,正当使用
经过检索,目前共有12件“流钟锅子饼”商标,分布于30类、35类、43类上,本案原告吕某持有其中的5件,其中4件均已获注册,最新注册的1件处于等待审查状态。
最早的一件“流钟锅子饼”商标是吕某申请,申请于2004年,其他申请人也都是滨州市沾化区(原沾化县)人氏,是十足的同业经营者,说不定互相都有手机号。
根据案号可知,吕某是今年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的商标侵权之诉,吕某认为,被告张老五锅子饼店在线上(美团店铺)、线下(店招、菜单)突出使用了“流钟锅子饼”字样,构成对其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一审法院认为,“流钟锅子饼”作为较为通用的食品名称,张老五锅子饼店使用“流鈡锅子饼”既具有标示服务内容的作用又具有标示食品名称的作用,此种使用行为不具备识别餐饮服务来源的功能,不构成商标性使用,张老五锅子饼店在店招中使用“流鈡锅子饼”或在美团店铺名称中使用“流钟锅子饼”属于正当使用,吕某无权禁止。
吕某的上诉意见主要有:其一,“流钟锅子饼”具有强显著性,流钟地区的市场惯例是以“桑记锅子饼”“邢家锅子饼”等不同标识区分经营者;其二,张老五锅子饼店突出使用“流钟锅子饼”商标,且添加正宗、总店字样,能够表明其误导消费者的恶意。
二审法院完全维持了一审法院的意见,驳回吕某上诉。
锅子饼的“繁荣”:多家并起,难以专美
经知产宝商标数据库检索,目前锅子饼相关商标有张记流钟锅子饼、吕家流钟锅子饼、邢家锅子饼、桑东锅子饼、佘家锅子饼等,注册人地址还都在滨州周边地区。
其中,“吕家流钟锅子饼”的注册人正是本案原告吕某,结合其注册商标辅以美团检索,从店面来看,其经营的流钟锅子饼店规模要大于张姓世家的饼店,甚至有可能是当地最大的流钟锅子饼店。
想必也是经营已久,规模渐大,才有了要“艳压群芳”的心思,其在二审上诉意见中提到,其已申请将“流钟锅子饼”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流钟锅子饼”商标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见雄心壮志。
不过,流钟锅子饼终非一家所能专美之物,从该商标上想获取垄断性优势,并不现实。
话说回来,本案一二审都发生在2022年,如果是在以前,想必判决侵权的可能性并不小。
还是应该感谢“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青花椒”等系列事件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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