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4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根据会议部署,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将加强做好五篇大文章的统筹规划和政策落地,加快出台五篇大文章配套政策文件。
在具体实践中,金融行业应如何更好支持科技创新?科创企业融资还面临哪些堵点?近日,《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发展科技金融对于培育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怎样的重要作用?
董希淼: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动力,科技创新衍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新质生产力的现实体现。金融支持服务新质生产力,重点和关键是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实现金融与科技双向赋能、良性循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产业获得长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大大提升,但信息科技行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因此,加大投入发展科技产业,提高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既是增强我国信息科技产业安全性、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科技产业,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服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把科技金融放在五篇大文章的首要位置,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进而推动我国大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应该说,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力支持科技创新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科技型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难题是什么?您认为该如何解决?
董希淼:应当看到,我国科技金融仍处于发展阶段,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服务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科技创新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更高、回报周期更长。研究认为,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平均年限超过15年,因此更需要“耐心资本”的支持。
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比例。
一是深化全面注册制改革,采取差异化措施和倾斜政策,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降低融资成本和企业杠杆率;适当精简发行条件,以强化信息披露为核心,突出“更早、更小、更新”,推动更多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在北交所、科创板、新三板等上市,让股票市场成为科技型企业融资主阵地。
二是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支持更多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股权融资在资金注入的同时带来控制权稀释等问题,应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市场化程度强、投资者多元化等优势,不断推出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专项创新产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等,支持科技型企业获得持续的中长期融资。
三是创新投贷联动等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企业同时提供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和渠道。投贷联动有内部和外部两种模式,目前的探索主要集中在外部投资联动方面。下一步,应支持银行等机构设立投资子公司,或者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用,通过投资子公司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内部投贷联动业务。我国银行理财公司已经超过30家。理财公司可发挥其牌照多元、机制灵活等优势,通过发行主题理财产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直接投资。
《金融时报》记者: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通过设立服务科技创新的专营组织架构、专门风控制度、专业产品体系、专项考核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倾斜。接下来,银行业该如何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
董希淼:一是提高认识,从战略高度推进科技金融业务发展。具备条件的大中型银行,可将发展科技金融作为全行战略重点,制定科技金融专项推进方案,明确科技金融政策和专营机构专属政策,探索金融与科技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二是强化信贷政策投向管理,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三是优化评价标准,探索支持科技型企业新方式。四是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创新服务和产品模式。五是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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