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对《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对《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重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
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2月16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软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推进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
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办、公安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东省委外事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0月9日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级科技计划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8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技术成熟度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
鲁科字〔2021〕63号各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
鲁科字〔2021〕48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按《山东省
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6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
鲁科字〔2021〕36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5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
鲁科字〔2021〕19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根据《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风险补偿类)操作指引》(鲁财工〔2
鲁科字〔2021〕16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
鲁科字〔2021〕15号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2021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