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信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工信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各市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加速释放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构建起全省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体系。按照《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评价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快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提升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降低市场化风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根据《青岛市科技
发布日期:2024-10-1010:08:17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处(创新创业指导处)浏览次数:9308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市化工企业搬迁进入省级化工园区,提升化工产业集聚水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要求,现就开展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二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组领域范围本批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涉及材料、能源、先进制造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颠覆性技术创新,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领域赛的通知》(火炬〔2024〕24号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已印发,请相关单位登录“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
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通过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
关于印发《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设计创新奖补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全市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依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接工信部有关工作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拟于近期进行迁移及升级工作,具体时间为于2024年09月13日17时至2024年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
各担保公司: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5号)要求,做好山东省省级科技担保(以下简称“鲁科担&rdq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第二批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更好服务支撑我省11条标志性产业链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作为主